宋树超律师亲办案例
触电人身损害纠纷
来源:宋树超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2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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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,被告A委托本所代为出庭,具体案情为:A在本村自建房,找到B,B又找到C/D等工人一块为A干活,在干活过程中,C/D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,触碰到E管理的高压线路,最终造成C/D被电伤。本人接受委托后,详细询问本案被告A,最终确认A把建房的工作承包给了B,同时B与C/D为雇佣关系,在法院开庭时可以主张B/E/C/D之间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。在法院开庭后,本人综合全案证据进行了法庭辩论,最终法院判决E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,承担50%赔偿责任,A/B各承担17%的赔偿责任,C/D在案件中自负16%的赔偿责任。在本案中,本人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准备证据、法条并在开庭的时候积极辩论,最终法院判决被告A只承担一小部分赔偿责任,减轻了被告A的经济负担,赢得了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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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县中华大街与信德路交叉口(威县交警队斜对面)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宋树超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305*********2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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